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检查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2-09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严肃考风考纪,推动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规范和保障疫情间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巡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考安排

(一)校级巡考

学校集中组织的期末考核课程,采取校领导带队、各学院互查方式巡视,巡视安排表见附件1

(二)院级巡考

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期末考核课程,采取二级学院自查方式巡视,巡视结束后填写巡视记录表,巡视记录表见附件2

二、巡考内容

1.全面检查考试保障情况。

2.全面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3.全面检查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

三、巡考要求

1.请教学单位、相关部门组织监考、巡考人员认真学习《防灾科技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修订)》(防科发教〔2020118号)有关监考、巡考工作要求,监考教师要熟悉考试流程,明确监考职责,清晰记录学生违纪行为。

2.各巡考小组需如实记录巡考情况。

附件1: 2021-2022学年秋季-期末-巡视安排表.xlsx

附件2: 防灾科技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docx

    教务处
    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