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9-13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学校新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现就做好2021年新生学籍信息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任务要求:各学院认真核对正常招生录取的2021级普通高校报到学生,核查后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已签字确认的《2021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防灾科技学院2021级新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汇总表》和《2021级新生学籍核查情况总结》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教务科(明德楼201室)。
核查说明:
1.《2021级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由各学院按班级打印,学生应仔细核实本人的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性别,如有错误,将更正的信息在相应栏中进行修改,在本人签名栏签字确认个人信息。请假学生,辅导员应在该生签名栏和空白处进行标注和说明。
2. 各学院汇总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统一填写《防灾科技学院2021级新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汇总表》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3.各学院新生学籍核查工作于9月17日前完成,核查完成后认真填写《2021级新生学籍核查情况总结》。
4.2021年招收的第二学位学生按新生要求,填写《2021级第二学位学籍信息核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