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8-27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2021年教学工作安排,经学生自愿报名、资格初审、高考成绩折算、线上面试、教务处审核,学校拟录取以下学生分别组建2021级“鲁班班”、“地震仪器协同实验班”、“会计学实验班”(排名不分先后),现公示如下(附件)。
公示期自8月27日至8月29日,如有异议者或退出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意见。办公地点:明德楼211室,电话:010-61593894。
对于自愿退出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