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3-11
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做好教学建设项目,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建设质量、达成建设目标,经研究,各类教学建设项目需提交建设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专业建设类
1.河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2. 专业质量提升计划2.0项目
3. 2021年和2022年参与学位授权审核专业
4. 拟增设新专业
(二)课程建设类
1. 国家级一流课程
2. 省级一流课程
3. 校内立项的金课建设项目
(三)行业班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类
(四)强基工程项目类
各类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送内容
各项目负责人参照《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附件2)内容和要求,总结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合理编制2021年度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中应包含(不限于)现有建设基础及成果总结,明确可评估的2021年工作目标和绩效目标,具体的建设内容和重点任务,可执行的建设措施。同时,方案中应细化资金预算及使用安排。
三、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22日前,将2021年度教学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3月26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分类审核评议后。评议通过后,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建设任务书并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划拨经费。
四、其它说明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建设任务、制定有效措施、提供充分保障,建立可量化的考核指标,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2.学校将根据各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建设经费,分阶段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不力,建设成效不明显、经费执行差的项目,将终止建设。
3.未提交建设方案的项目,本年度不列入经费支持。连续两年未列入的项目,将终止建设任务。
附件1:项目汇总表
附件2: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建设方案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