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补考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3-11

各教学单位: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补考工作将于325日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生部分:

一、查询成绩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2.学生对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查。需要复查的学生,请于324下班前,持“成绩复查表”(成绩复查表下载: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学生用表)到教务处考试中心(明德楼205)办理复查手续。

二、考生范围:

1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办理缓考手续的;

2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在40(含40分)-60分之间不及格者的。

三、考试安排

(一)统一安排

补考时间:325日、28,41(第三周周四、周日,第四周周四)

特别说明:32528日两天晚上为信息工程学院机考考试,请通知相关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二)自行安排

上学期因采用特殊考试形式的(口试、听力、专业软件机考、绘图等),补考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相关同学在325日前及时联系任课老师,41日前按老师要求完成补考考试。

(三)安排查询

方式一:学生进入我校“办事大厅”,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学业”→“课表考表”→“我的考表”。

方式二:学生也可通过钉钉手机端,进入防灾学院→“我要查”→“教学服务”→“我的考表

方式三:通过下方附件查询。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携带规定证件(一卡通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请去辅导员处办理相关证明),请勿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视为考试作弊。

教师部分:

一、成绩录入

1.录入方法:登录我校“办事大厅”,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应用模块“我的工作”,在“我的教学”下点击“成绩录入”,在成绩录入界面选择“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考试任务选择“2020-2021学年春季-补考”后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并提交。

2.缺考信息由教师自行录入,可通过进入“高级模式”提交缺考信息。

3.自修学生的补考成绩由各学院(部)指定任课老师录入。

4.成绩误提交的,由各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撤回提交状态后,任课老师重新提交。

二、考试材料归档

1教师应42(第四周周五)下班前将考试资料归档。归档材料:①考卷,②成绩单1份。

2.补考归档材料由课程所属学院自行存档。

附件: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补考-考试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