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3-11

各学院:

为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学校启动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工作,请相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一、试行范围

在线开放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试行范围为大三、大四学生。

二、组织管理

1、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过程管理与考试资格认定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负责;

2、教务处负责组织在线开放课程的考核。

三、时间安排

12021311-328日,学生选择课程平台,报名参加学习;

22021329-42日,学生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在线开放课程修读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接收审核修读申请表,于49日前将《在线开放课程修读学生名单》(附件2)交教务处教务科(明德楼201室)备案;

32021311-510日,学生进行在线修读,510日前取得课程修读通过证明材料并提交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负责考试资格审核;

42021512日前,二级学院审核完将具备考试资格名单(附件3:在线开放课程修读学分认定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

52021514日,教务处审核具备考试资格名单并公示;

62021520日—531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处考试中心组织相关课程考核。

四、注意事项

1、修读课程:春季学期未通过的课程本学期直接安排重修(重修名单在教务处网站重修通知中查询),不用在线修读。专选课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在线修读本班级已开设过的专选课程进行补修;

2、课程内容:课程内容需与申请课程相同或相近,具体请咨询所在专业的专业主任,以免出现所修课程内容不符导致无法认定;

3、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包含:超星学习通平台、学堂在线、中国大学MOOC平台、华文慕课、好大学在线平台、智慧树、顶你学堂等。

    教务处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