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9-22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活动,对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专职任课教师,不含行政兼课人员、未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教学态度端正,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较好使用信息化手段将课程建设应用于课堂教学中,融入课程思政理念方法,教学效果良好。

(三) 服从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系统讲授1门以上(含1门)本科理论课程、单独设课实验课程、集中实践课程,能根据教学计划有序组织教学。评选学年内课程教学工作量累计不少于256学时,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度评价排名在本学院在职在编专职任课教师前30%内。

(四)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在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认真负责,精心指导、严格要求,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成效明显。

(五)评选学年内,有教学建设成果、获奖或荣誉称号等(以经过审批的任务书或批文为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二)工作小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按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任课教师总数15%的比例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单。(专任教师基数及优秀指标数见附件1

(三)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3工作日无异议。

三、审核办法

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奖励办法

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颁发奖励。获奖者获奖记录计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向学校推荐,不得超额推荐或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

(二)本次评选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教学项目、教学获奖、指导学生获奖等证明材料应为2019-2020学年内获得。

(三)请各教学单位于925日前将《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议表》(附件2)和《教学质量优秀人员汇总表》(附件3)及评选工作总结材料报教务处。

联系人:王娜、秦海啸,电  话:010-61596207,办公地点:明德楼206室。


    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