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轮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9-13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0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第十五轮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0-12批次立项尚未验收的重点建设课程。

二、验收条件

依据《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防科发教〔200917号)、《防灾科技学院课程试题库建设质量标准》(防科发教〔201317号)和《关于开展第十二批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组可自愿申请验收,验收方式为两种,课程负责人可自行选择采用何种方式参与验收:

(一)方式A

1.一套完整的基本教学文件(包括历次开课的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工作手册、课程考核档案等)和课程教学档案(包括计划、检查、总结等课程管理资料,作业、实验、实习记录及实物等课程学习成果资料,教研教改成果资料等);

2.一个完善的教学资源网站(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包括课程信息、学习指导、教学团队信息、各类网络资源、教学辅助资源等,并实现师生基于平台的教学互动,并附课程和学生的使用记录);

3.一套实用、高效的试题库(要求题库设计合理,数量充足,题型多样,覆盖所有章节及知识点,能够实现教考分离,并在教学实践中加以运用),其中:

1)地球物理类、地质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力学类、仪器类、计算机类专业课等,试题库不少于800题;

248学时及以上学时的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计算机类公共课、管理学大类、文学大类等,试题库不少于1500题;32学时的上述课程试题库不少于1000题;

3)不适合建设试题库的艺术类、体育类、设计类等课程,建议不使用题库;

4)极特殊类型的课程,可自拟试题数量,但需提供不少于两位专家的鉴定意见。

4.主持一项院级以上相关教研项目方可参加优秀等级的评选;

5.一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相关教研教改论文(署名:防灾科技学院第*批重点建设课程资助项目)。

此外,验收还要考核课程教学效果(包括课程组教师开出本门课程的督导评价及学生评教信息,可由教务处为验收专家提供数据)和教学改革方面(包括教学基本文件设计质量、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内容安排、实践教学环节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课程日常管理等)的内容。

(二)方式B

1.教学大纲:一份参考《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重新编写的课程教学大纲,具体内容需结合课程思政教育理念(工程类课程需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并融入OBE教育理念)。

2.授课计划:一份完整的以实际授课为次序的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设计方案,要求细化课程章节的授课目标,明晰授课内容及相关知识点。

3.授课资源:一套完整的课程授课资源(例如雨课件),包含每次授课的预习资源、课堂授课资源、课堂互动资源、课后复习资源等。

4.授课与互动效果:课程建设资源在课堂内外实际应用率达90%以上,课堂内外互动、讨论和答疑活动效果良好。

5.一份完整的课后小结、课程总结及持续改进措施。

6.提供基于雨课堂或其他智慧教学工作录制的10次语音或视频课程,需反映实际上课情况(雨课堂为语音直播)。

三、验收程序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所属课程组依据以上验收条件进行自查;

2.课程组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教学单位审核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教学单位将汇总的验收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4.对于通过基本验收条件的重点建设课程,教务处组织集中评审。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1.1012日前,请各课程负责人提交的材料及完成的工作:

1)《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一式一份);

2)《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课程建设试题库验收鉴定书》(一式一份);

3)所有题库试题提供电子版;

4)提交题库验收的其他支撑材料:

考生在线考试的试卷(在线题库导出刻盘)或从题库抽出组卷的学生笔试试卷(提交5份抽样试卷),并附系统组卷截图及题库使用报告;

考试成绩分析(在线题库考试的,可在题库的查询统计-考试档案-试卷分析中生成;笔试考试的,可提交成绩总结);

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相关材料。

(5)艺术类、体育类、设计类等不适宜建设题库的课程,需提交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及一篇发表的与课程考核相关的教研论文。

(6)以上(1)-(5)适用于按照方式A验收的项目,按照方式B进行验收的项目,提供方式B的全套验收材料(实际上课的10次录课视频资源考入U盘)和《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一式一份)。

请各教学单位统一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11室),逾期转入下一轮次的验收。

2.1012日-1023日:教务处对申请验收的课程进行初步审查,并提交给专家进行最终审议,公布验收结果。

3.对于通过验收的重点建设课程,学校将发放奖励绩效。

五、其他事宜

1.10批次立项的重点建设课项目和第11批次立项建设周期为一年的重点建设课程项目此次必须参与验收,未参加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将终止该项目;11批次重点建设课程建设周期超过建设期限、目前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第12批次立项的重点建设课程,仍在建设周期内,未到结题时间的可自愿参与验收。

2.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重点建设课程结题的组织工作。

3.通知中所有表格及相关文件请在教务网站下载查阅。


    教务处
    202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