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8-2019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12-18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激励机制,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防科发教201641号)文件要求,教务处、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联合开展2018-2019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91218日起—20191224日止。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 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专职任课教师,不含行政兼课人员、未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教学态度端正,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良好。

(三) 服从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系统讲授1门以上(含1门)本科理论课程、单独设课实验课程、集中实践课程,能根据教学计划有序组织教学。评选学年内课程教学工作量累计不少于240学时,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度评价排名在学院在职在编专职任课教师前30%内。

(四)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在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认真负责,精心指导、严格要求,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成效明显。

三、评选学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一)荣获校级以上教学新秀、教学标兵、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参加校级教学技能比赛,获二等奖以上奖项。

(三)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奖项。

(四)取得校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前三名)。

(五)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含体育比赛)。

(六)指导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七)主持完成1项院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条件建设类项目(以经过审批的任务书或批文为准)。

四、评选对象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评选该学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资格:

(一)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

(二)教学纪律松懈,不服从教学任务、考试任务统筹安排的。

(三)近两年发生过教学事故。

(四)任课学期内申请调课6学时及以上或请假总天数在7天及以上的。

五、各二级学院在《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防科发教201641号)文件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并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对本部门专任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按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任课教师总数的15%的比例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人选名单(具体指标见附件1),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学院在工作日公示3日无异议后,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议结果表》(附件2)和《教学质量优秀人员汇总表》(附件3),于1227日将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

六、教务处将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颁布获奖人员名单。

七、公示期内对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学校审计监察处审议。对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工作中存在舞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务处 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