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二级分院(试点)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10-17

关于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二级分院(试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成立防灾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的通知》(防科发教〔2019106号)文件要求,现拟从有条件的二级学院中选拔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二级分院(试点)。组织流程为单位申报材料审核(同步网上公示)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请各学院结合自身情况,按照“关于申请组建创新创业二级分院的申请”格式及要求,撰写申请报告(见附录1)、填写对应表格(见附录23),积极组织申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认定创新创业二级分院;通过认定的分院可下设创新创业中心。

请于201910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到明德楼203创新创业办公室,电纸版发送到邮箱iee@cidp.edu.cn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61597607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

20191017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