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成绩管理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10-09


各位老师: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优化成绩管理方式,根据201993日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对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方式作以下规定:

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要客观公正,可按照下列方法进行评定:

1.课程的成绩评定一般由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组成,原则上理论课程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30%-5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70%。实践类课程可适当提高过程性评价比重,特殊性质课程可适当调整考核评价各部分比例,总成绩=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

2.平时成绩由主讲教师评定,一般由考勤、作业、期中考核、预习及测验、知识点测试、课堂测验、复习及测验等部分组成。授课时间未达到12周的课程,可不安排期中考核,适当调整成绩组成比例;

3.考查课程可以平时测验、作业综合评定、过程考核评价,也可以采用笔试等方式评定成绩;

4.体育课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201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