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外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4-24

各学院、指导老师及学生:

为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和学术风范,不断提升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外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及数量:

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中,按每专业毕业生数量3%比例随机抽取。名单详见附件1(被抽检的学生不可替换,延期答辩的学生论文完成后仍需参加外审)。

二、外审工作安排:

1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外审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进度,在答辩前学生查重通过后,将被抽检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材料: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包括设计图纸、计算机编程程序说明书等)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给校外专家,被抽检论文必须与存档论文、送检测复制比论文一致,论文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外审专家由学院自行聘请,可以是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每篇论文由不少于3名外审专家审阅。

3. 外审专家按要求完成论文评阅,并将《防灾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外审专家评阅表》(附件2)反馈至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外审专家评定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学生论文总成绩。

4. 外审评阅结果分“同意进行答辩并申请学士学位”、“同意修改后进行答辩并申请学士学位”和“不同意进行答辩”三个等级。对评阅结果是“同意进行答辩并申请学士学位”或“同意修改后进行答辩并申请学士学位”的,被抽检毕业设计(论文)的作者根据外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做出修改,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进行修改并加以指导;对评阅结果是“不同意进行答辩”的,由教学单位复审决定学生的答辩资格,并做出相关说明。学生对外审成绩有异议者,可以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5. 各教学单位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完成外审工作,531日(第14周星期五)前将外审专家评阅表复印件交至实践教学科(明德楼212),同时提交《防灾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外审专家统计表》及专家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教务处汇总后交财务处统一为外审专家发放评审费。

  

    2019-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