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4-19

各学院、各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要求,现将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年度我校报送教育部一流专业数为7个。

二、申报专业条件

申报专业需满足如下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将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首要标准,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

2.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鼓励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以引领带动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

3.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5.师资力量雄厚。有高水平的师资做后盾,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6.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7.努力培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质量文化。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对质量的追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三、申报原则

1. 以专业办学水平为主要依据。综合参考麦可思专业评价结果,择优申报。

2.优先推荐下列相关专业:

1)已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的相关专业。

2)已参加或将于近两年内参加国家本科专业认证的相关专业。

3)通过学校专业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验收、具有三年以上毕业生的申报专业。

4“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所涵盖的我校相关专业。

三、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

1.各专业根据文件要求,依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认真完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填报,按要求报送材料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7个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申报名单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领导审定,上报教育部;

5.请各专业于5月15日前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2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车旭,联系电话:010-61593894。

四、其他事项

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将投入45万元建设经费,分年度下拨,并在教改项目、教学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

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通过教育部评审的专业,学校将给予10万元/专业奖励。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是我校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的重要工作,对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意义重大,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扎实推进一流专业建设。

 

                          

    201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