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04-03
关于编制本学期实训课表的通知
各教学系:
按照2008年2月23日教务处《关于下发本学期实训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就编制实训课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实训安排具体情况,由担任实训课的教师在实训课表内相应位置填写具体地点和时间。为避免冲突、便于管理,所填写的地点和时间要在教务处下发的实训任务表(07-08-2实训任务)中规定范围之内,课表编制完成后要与本学期课表核对,如有异常,请与实践教学科联系;
2.多名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一个或多个班实训,要明确每个指导教师的指导人数,指导人数填列在实训课表中“实训课班级”栏内;
3.助课教师姓名后应注明“助课”字样;
4.实训课表编制工作于第十周完成,由系办公室收集汇总,统一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上交时间截止为2008年5月4日下午五点,上交课表包括纸介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可直接发邮件至sjjx@fzxy.edu.cn,纸介版应由课程管理责任系部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