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05-26
各位参加毕业补考的考生: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生毕业补考安排如下(电子版见教务处主页/限校园网使用):
1、毕业补考分学院组织与系部自行组织考试两种类型,其中系部自行组织考试的科目将张贴于各系部办公室门前,请各位考生于5月31日前去各系部办公室查看(办公室地址见附件1)。
2、学院组织的考表见附件2;
3、各系组织的补考学生名单见附件3;
4、所有考生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携带户籍室开出的身份证明);
5、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凡未按时参加考试者一律按旷考处理;
6、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考试中心(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