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05-27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规定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后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工作安排
1.根据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中期检查结果的反馈意见,各系要对出现的问题充分重视并认真整改。
2.各系根据学院对毕业生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时通知毕业生按时返校,并在6月10日返校前完成论文写作工作。
3.按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规定的要求,在6月10日至6月20日完成指导教师评阅、评阅人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在6月21日至6月25日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二)答辩考核的组织管理要求
1.答辩开始前,各系要适时地组织学生做好答辩前的材料准备;答辩考核采用按专业或班级召开答辩会的形式,考核小组组长负责主持答辩会,控制答辩程序,做好答辩记录、评语填写、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答辩会场要适当布置、严肃庄重,学生要组织有序,全部全程出席,会议议程要控制严谨、显示公平。
2.考核小组应全面考虑学生的中期考核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人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标准评定每个学生的综合成绩。
(三)材料归档工作要求
答辩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系要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主要包括装订完好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文本、电子版文件、相关作品及其他材料。存档要按照学院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工作组织程序
2008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选工作按各系上报、全院评审的程序进行。教务处负责收集、汇总各系推荐报送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并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选择性的组织二次答辩。评审结果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公布。
(二)时间安排
由于毕业生答辩与离校时间间隔较短,各系在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答辩结束后,请提前进行拟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的材料归档工作,并将材料及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截至日期为2008年6月20日下午6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原则
学院第一次举办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对以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及参照价值,在报送过程中,请各系考核委员会严格把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推荐数量要符合文件规定,即不超过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等次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数量的60%。
2.报送内容及要求
根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选办法中的要求,各系报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推荐汇总表;
(2)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推荐表;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文本的打印稿和电子稿,有作品的一并上交:实物作品拍照上交照片,电子版作品刻录成光盘上交;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作者声明。
相关表格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用表中下载,报送各种表格内容填写及签章要完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电子稿可发至sjjx@fzxy.edu.cn。
其他相关规定可参见《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规定》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选办法(试行)》,亦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10-61598713,联系人: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