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相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08-29

关于2009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相的通知

各系: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工作,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实行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将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上网以供社会查询。教育部规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相片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并由各高校负责毕业生图像采集的组织工作。
   根据新华社河北分社关于高等院校2008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相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照相事宜安排如下:
   1. 各班于9月11日下午将本班名单及费用交教务处(1313#),同时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
   2. 身份证号空白或错误,将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填写在“更正”列中。所有学生必须认真核对身份证号码,此号码作为毕业生网上电子注册的依据。
   3. 所有学生必须在本人信息的“签名”列中签名,作为核实数据的依据。
   4. 照相费用(15元/人),由教务处统一交新华社;
   5. 我校的毕业生照相时间为9月17日(星期三)下14:00——17:00,每位毕业生必须参加,不能准时照相的同学要单独到新华社补照,无照片者不能毕业;
   6. 未能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2009届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相的同学,必须到新华图片社进行补照,补照地点:北京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补照学生需将照片,电子信息(光盘)于12月25日前带回交教务处1313#。
   7. 图像采集不以班级为单位,学生可持采集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排队照相,先到先照。
   8. 照相与学生是否有毕业资格无关。

教务处   
2008年8月28日

 

采集卡填涂说明

1、所在院校名称:填写“防灾科技学院”。
2、院校代码:填写“11775”。
3、(院)系代码:不填。
4、姓名及区位码:姓名一律按由左至右的顺序填写,中间不得空格。在“姓名及区位码”下方第一行填写个人姓名,每格一个字。每个大格下面有4个小格,填写该字的区位码,如“啊”,则填写“1601”,每个小格填写一位数字。对于代码中无法查到的汉字,填涂0000,并在汉字旁加注汉语拼音。对于少数民族学生的姓名,凡超过五个汉字的,一律不必填写汉字代码,只须在机读卡中用正楷清楚填写学生的全称。
姓名及区位码
张 三  
5 3 3 7 4 9 0 3        
5、学号:一律按由左至右的顺序填涂,中间不得空格。学号应该是学校统一发放的7位代码,如“0512101”。
6、身份证号码:一律按由左至右的顺序填涂15位或18位,中间不得空格。对于号码中出现的英文字母或汉字(最后一位X已有填图标记),一律竖向在字母或汉字对应处同时填涂0,1。
7、学历类别:填涂“普通专科”。
8、所在校别:填涂“普通高校”。
9、拍摄序号和地区码:由拍摄工作人员填涂。
10、注意事项:学生照相时将采集卡直接交给照相人员。
11、采集卡中需要填写的地方可使用黑色笔、蓝黑色笔、蓝色笔,需要涂得地方使用2B铅笔涂写。
12、“院校代码”、“姓名及区位码”、“学号”、“身份证号码”四栏在上面方格内填写汉字或数字的同时,必须在下方相应的数字处填涂。

 

    教务处
    2008-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