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10-17
各有关系:
为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根据《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学科)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08〕17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7年立项的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具体为:
地震科学系地球物理学专业, 专业负责人赵晓燕;
防灾工程系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 专业负责人李巨文;
防灾仪器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专业负责人郭纯生;
经济管理系金融学专业, 专业负责人王慧彦。
二、考核方式
(一)自查(10月17日—10月31日)
接受考核的专业所在系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自查,总结专业建设中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找出问题与不足,并提出进一步建设的措施思路。
(二)专家考察(11月1日—11月16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按照《防灾科技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方案(试行)》(防科发教〔2007〕53号)的评价指标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 听取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
2. 审读专业自查报告及专业建设中产生的其他档案材料;
3. 召开专业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对专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 实地考察专业实践教学条件。
(三)考核评价(11月21日前)
专家组根据考察情况,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表》(附件 1),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进行公布。
三、材料准备
各被查专业需准备如下材料:
1. 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
2. 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年度考核报告书(附件 2);
3. 其它需要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
四、其它相关事项
1.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工作。请各专业负责人按照原申请书和具体建设规划的建设内容,并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请各专业负责人将年度考核报告书(含电子版)于2008年11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E—mail:jxjs@fzxy.edu.cn。
3. 按照《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学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学院对发展方向明确,建设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学科)给予表彰奖励,并适度加大经费资助力度。对检查或评估不合格的专业(学科)将限期整改,暂停经费资助。
4. 相关附件均可登陆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栏中的“教师用表”处下载。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表
2: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年度考核报告书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