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11-11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防科发教〔2008〕13号)要求,现将本学期重修课程的考核安排如下:
一、重修课程考核的组织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考核分系部组织及学院组织,系部组织课程考核由各系部任课教师自行实施,学院组织课程考核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具体重修课程考核组织的任务安排见附件)。
二、重修课程考核时间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所有重修课程的考核须于本学期第18教学周周五前结束。
1、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核,命题教师需于本学期第16教学周周五前将电子版试卷送交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印制。
2、重修课程阅卷教师须于本学期第19教学周周五前自行完成重修成绩网上报送,并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 考试试卷(整齐排列,无需装订)
(2) 成绩单两份,一份置于试卷存档袋内。
课程重修是维护学生持续学习权利,促进教育平等、树立良好学风的一个重要途径,教务处、各系部及相关教师需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做好重修课程考核各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