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11-27
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 (论文、综合实践)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2009届毕业生的选题及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程序
200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在学院统一部署下,由教务处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系按要求成立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本部门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专业各阶段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工作内容
200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选题、开题阶段工作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文件学习与工作部署
2008年12月7日前完成下列工作:
1.各系主任负责组织由系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专业教师参加的专题教研会议,对学院有关文件进一步学习研讨,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要求,在总结200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做出工作部署。
2.教务处在教务网站提供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模版,供下载使用;
3.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相关咨询和指导工作。
(二)题目的拟定与审核
2008年12月14日前,各系考核委员会组织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具备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初步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候选题目,尽量避免候选题目与上届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题目完全相同的情况;
2.组织各考核小组对候选题目进行初步审查;
3.各系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中有关选题原则的要求,就候选课题的性质、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论证。
(三)选题
2008年12月21日前,各考核小组组织完成下列工作:
1.考核小组组长召开专业班级选题会,并以书面通知、网站等适当的方式和途径公布,组织学生选题;
2.按《规定》中选题的要求对学生自拟题目进行审批;
3.根据选题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确定每名学生的题目和指导教师。
(四)开题
2009年1月11日前,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下列工作:
1.指导教师通过座谈、会议等形式尽快向学生部署工作计划和要求。
2.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编写研究提纲,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开题报告》。
3.指导教师组织开题报告会,检查每个学生的开题准备情况,完成对毕业设计(论文和综合实践)开题报告的审批;
4.完成开题后,将《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过程控制和成绩评定手册》装订留存。
5.由于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等客观原因未能开题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安排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开题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为保证本次开题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系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及《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组织管理程序及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完成各环节工作。
2.在指导教师审定开题后,题目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学生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选题变更审批表》,经考核小组审批同意后更换。
3.开题工作结束后,各系办公室汇总学生的开题信息,填制《防灾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选题汇总备案表》报教务处备案,之后发生题目变更情况,需及时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选题变更审批表》复印件。
四、关于选题、开题工作的几点特殊说明
结合200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情况,特重申如下要求:
1.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教学要求的一致性和考核的公平性,各系应严格执行《规定》关于选题工作的要求,各专业对学生选题类型(设计、论文或综合实践)要做出统一要求,同一专业的学生选题类型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2.指导教师明确题目的性质、目标等内容,在选题、开题阶段细心指导,保证学生准确理解题目、内容和工作要求。
3.开题结束后,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根据选题的类型使用对应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过程控制和成绩评定手册》,避免不分选题类型、混用手册的现象发生。各系应及时、严格要求学生将《手册》装订成册并上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开题、指导、考核等后续工作情况记录在手册上,起到应有的过程控制作用。
4.学生的开题报告不得出现雷同情况,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关,客观评价。
5.教师对学生指导要严格、认真、细致、有针对性,使学生得到切实有效的指导;《手册》中应反映指导工作的实际情况,杜绝“教师指导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内容空缺、雷同或完全一样等不负责任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