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任务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12-04

关于核对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任务核对表》(以下简称“核对表”)发放到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组织认真填写,于12月6日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核对表”的填写说明如下: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列填写该门课程的考核方式:考试/考查。按本学期教学任务,“核对表”中已注明了课程的考核方式。
    (1)考试课无特殊情况的由教务处考试中心在期末考试周内统一安排考试。
    (2)考查课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并于考试实施前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考试中心。考查课如需考试中心协助组织的,可在“反馈意见”中注明“由考试中心组织”。
    2、“反馈意见”
    (1)所有考试课除如下情况外,必须由学院统一安排。
    ①体育课统一由体育部自行安排;②考试课属上机考试(除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文化基础外)请填写“机考”,此项考试由系部自行安排;③考试课采用特殊形式(口试、听力、论文、绘画),请填写相应考试形式,并由系部自行安排。
    (2)凡系组织考试,在考试实施前至少一个工作日由系办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提交《系部组织考试安排表》,教务处将根据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巡考。
    (3)已考完的科目在“反馈意见”中填写“已考”,其余所有考试课无特殊情况必须经教务处考试中心安排。
     3、“教研室主任审批”
    对任课教师在“反馈意见”栏所填写的课程考核形式(论文、大作业、上机测试等)进行审批,签名即为同意。
    4、“系部主任签字”:
    请各系部主任认真核查并签字确认。
    5、如果任务书中出现课程遗漏、更改,请各系部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在任务书最后依次添加,并在提交考试中心时做相应说明。

    教务处
    200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