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12-04
各系部:
根据迟宝明副院长关于首届本科生质量的讲话精神,经研究决定,本着满足首届本科专业教学急需的原则,为编制2009年度预算提供项目依据,请各教学单位上报2009年度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上报项目以能够满足本科基本实践教学条件为宜。
2.上报工作以项目(实验室)为单位进行,所申报项目须有具体的规划、深入的论证、可行性实施方案和完整的建设项目的平面图,同时需详实填写实验室规划表、设备清单(见附表)。
3.项目内容务必客观、实际,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的应标明优先顺序。
4.不接受申报的情况:
(1)非急需项目不接受申报;
(2)需增加场地的项目不接受申报,各项目应在申报前落实好建设场地;
(3)单台(件)设备预算超过10万元的不接受申报;
(4)单个项目预算超过50万元的不接受申报。
5. 不符合本次申报要求的项目,可与发展财务处联系申报中央预算建设项目或另外向学院申请。
教务处将组织项目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纳入2009年度教学工作经费预算,上报学院批准。
为了保证预算准确、完整,请各相关单位按以上要求,摸清本系实践教学条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以项目申报书的形式上报。项目申报书包括:论证报告、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建设平面图以及附表等内容。项目申报书于2008年12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