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2008年11月20日保证首届本科生培养质量工作会议的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的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的职责
(一)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结构等情况,指导学生制订学期学习计划。
(二)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获得的信息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重大信息及时向所在系和教务处反馈。
(三)根据学院培养模式及学生的兴趣特长,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同时负责检查培养计划落实情况。
(四)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第二课堂、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活动,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考研、考证等工作,培养学生的研究创新能力。
(五)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要求,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专业成才。
(六)加强对学生的择业观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自我定位,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协助开展就业推荐工作。
上述职责将在学院下一轮岗位聘任时作为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
二、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敬业爱生。
(二)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的专任教师、管理和教辅人员。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指导学生的能力。
(四)可聘请院外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为兼职专业导师。
三、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的选聘
(一)在本学期期末结束之前(2009年1月16日),各系完成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聘任工作。每位2006级本科学生选聘1位专业导师。专业导师聘期为3个学期,每位专业导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名,兼职专业导师则不超过3名。聘期内,学生一般不得更换导师;确需更换的,须由学生所在系按程序重新组织选聘。
(二)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的选聘程序如下:
1.各系对2006级本科学生专业发展方向及就业意向进行调查,形成汇总简表。
2.各系按照2006级本科生数量和本科生专业导师任职资格,初步选聘专业导师的推荐名单。
3.各系根据2006级本科学生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本科生指定专业导师。
4.各系向师生公布结果,可为专业导师发放聘书。
5.各系将最终确定的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作为发放津贴和开展表彰的依据。
四、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的管理
(一)各系成立本科生专业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系专业导师的聘任、管理、检查、年度考评等工作的相关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各系应注重专业导师的日常管理,实行例会制度,加强专业导师之间的交流和学习,院外专业导师必须参加由院内外专业导师共同组成的导师组,提高指导效果。
(三)教务处及时了解全院专业导师情况,负责组织优秀专业导师的表彰等。
五、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的考核
(一)本科学生所在 系对专业导师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学年考核一次,主要依据为专业导师指导工作过程、专业导师每学期指导工作总结、学生对专业导师评价以及最终的指导结果。
(二)学院定期公布2006级所有专业导师指导学生实际效果的统计信息。
六、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课时津贴在原计算办法的基础上,将作业和环境系数由0.9调整至1.1,自然班人数少于40人的按40人计算。
七、2006级本科生专业导师的表彰
学院在每一聘期内组织开展一次优秀专业导师的评比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导师,学院将给予表彰。每次考评均称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参评:
(一)成功推荐三人(含三人,以签订三方协议为准)以上就业或所指导的学生有一人(含一人,以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为准)考取硕士研究生;
(二)所指导的学生在指导期间参与科研活动,并获得“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程序设计大赛、机械设计竞赛等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所指导的学生在指导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四)所指导学生在指导期间获得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