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库建设及课程归属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8-12-25

    按照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目前规范了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课程基本信息,已经完成了课程库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鉴于我院课程库建设和课程归属工作均为初次开展,现将两项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1.进行课程归属的最终确认,如对课程归属有争议,由教务处组织进行确认;
2.由课程归属系部确定课程归属教研室;
3.由课程归属系部组织、课程所属教研室具体实施,确定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
4.课程归属系部组织填报课程库信息;(2008年12月31日完成)
5.课程归属系部组织课程负责人组织编写并审定课程教学大纲;于2009年3月13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教材科,联系人:周文波, 联系电话:010-61596046
(上报课程信息网站地址:http://211.71.236.6/kc1,各系用户名及密码见书面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课程归属落实和调整工作
1.对暂定课程归属系部有异议的,按照《防灾科技学院课程管理规定》的有关程序确定归属系部。
2.各课程归属系部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归属本系部课程的进一步责任落实工作,确定课程归属教研室、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组成。
(1)课程必须且仅能归属一个教研室,必须且仅能有一个课程负责人,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课程组成员必须在两人以上(含两人)。
(2)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学院的专任教师,同一专任教师最多担任三门课程的负责人(有不同学时、学分要求的同名课程或同一教学内容的理论课和实践课不受课程门数限数)。
(3)因师资条件等原因暂时不能确定课程负责人的,应由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暂时担任课程建设负责人,以明确课程建设和管理责任,尽快落实课程负责人。
(4)课程组成员可以是专任教师,也可以是院内外兼任教师,应尽量吸收学院内的相关课程兼任教师参加课程组。
3.按照课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课程组成员有权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未进入课程组的教师不得承担该课程的教学任务,因此,有关系部应认真研究、细致筹划,做好此次课程归属落实和调整工作,保证课程建设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在工作过程中,要密切结合把教师的学科专业背景及特长与课程属性,注意保护教师的切身利益,帮助教师明确个人的发展方向。
4.课程归属落实和调整完毕后,学院将进一步按课程归属再调整教师归属和相关实验室归属,请务必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为后续调整打下良好基础。
(二)完整填报课程库信息
由目前暂定的课属系部进一步完整填报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英文)、基本面向(适用专业)、教材、所属教研室、课程负责人、课程组成员、内容简介等,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英文名称的各个单词的首字母需要大写;
2.基本面向、所属教研室、本专课程均设置了下拉菜单,请系部直接在菜单中选择;课程面向2个以上专业时,可由系部自行填写。
3.教材:需填写教材名称、教材国际编号、主编和完整的出版社名称。例如:数字电子技术(第二版),ISBN 978-7-5611-2043-9,崔凤波主编,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4.课程负责人:仅限填写一人。未落实课程负责人的,应填写课程归属教研室负责人或系主任,并用括号注明“建设”字样。
5.课程组成员:填写课程组成员名单,主要成员应排列靠前。
6.内容简介:应和课程教学大纲一致,字数在100-150左右。
7.附件:课程教学大纲
(三)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课属系部应按照《制修订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的要求组织教师制定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没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制定,原有课程教学大纲要进行新一轮修订,制修订完成的课程教学大纲经审定后,作为附件与课程库信息一同上报,以备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教务处
    200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