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灾减灾特色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05-18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院教材建设工作,推动相关课程和学科专业建设,学院决定自2009年起组织开展特色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立项的教材要突出我院防灾减灾人才培养的特色,符合防灾减灾学科发展和我院课程建设的需要;
  (二)国内正式出版的教材未能涵盖我院课程教学内容,拟建设教材能填补国内教材出版的空白(如新开设专业、双语教学、交叉学科等特色教材);
  (三)主持教材编写的人员必须为我院正式聘用的教师,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的教学和编写教材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实验教材的主编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申请立项的教材,原则上应有自编讲义为基础,自编讲义应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使用效果良好,并在此基础上,有完整科学的编写思路和修改方案;没有讲义的至少试用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出版。
   (五)主持人须提供详细的教材编写大纲,编写大纲内容包括:教材编写思路;教材特色;教材目录。
   (六)教学辅助类教材不纳入本次申请范围。
  

    二、申报方式
    已有自编讲义基础,申请我院特色教材建设立项的教师,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特色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教务处网页下载)。教务处根据具体选题情况,进行形式审核,必要时,还须补充相关文献资料。
  

   三、申报时间
   各教材建设负责人将申报材料报教学建设科,申报时间截至2009年5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程序
   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在相关学科的院内外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申请教师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拟编写教材在学科专业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教材编写的思路、特色及国内外同类教材的比较等方面进行汇报和答辩。初审通过的教材项目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按规程进行投票表决。

   五、支持政策
   通过评审的教材,教务处按照教材建设管理规定,下达教材编写任务书,并分次下拨教材建设经费10000元。同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折算教材编写工作量。
 教材编写完成后,学院组织专家审稿,达到出版水平的教材,由学院统一联系落实出版事宜。
   联系人:刘佳琦,联系电话:010-61598713, 
 Email:jxjs@fzxy.edu.cn。

防灾科技学院特色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0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