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05-18

各教学系: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的工作在各系的努力下已基本完成,教务处近期将对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汇编,纸介版已送往各系,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为了使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能够及时安排,请各系继续做好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工作,在录入过程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一、录入范围:学院所有专科专业,其中学生今年毕业的专科专业可不做。
    二、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统一分为院级平台课、系级平台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五个课组,其中专业选修课组可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决定是否设立;
    三、总学分不得超过150学分;
    四、院级平台课信息请见下表,其中广告设计与制作、文秘专业不开设一元函数微积分课程;文秘专业不开设应用文写作课程。

课程号
开课学期
课程名
学分
学时
考核类型
2008096
1
大学生健康教育
1
16
考查
2008234
1
高职高专英语Ⅰ
4
64
考试
2008393
1
计算机文化基础
4
64
考试
2008598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
考查
2008605
1
体育普修
2
32
考试
2008724
1
一元函数微积分
6
96
考试
2008784
1
应用文写作
2
32
考试
2008235
2
高职高专英语Ⅱ
4
64
考试
2008607
2
体育专选(一)
2
32
考试
2008236
3
高职高专英语Ⅲ
4
64
考试
2008478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64
考试
2008606
3
体育专选(二)
2
32
考试
2008237
4
高职高专英语Ⅳ
4
64
考试
2008097
5
大学生职业指导
1
16
考查

     五、所有理论课程的集中实训均放入集中实践教学课组。集中实践教学不超过20学分,其中军训(含入学教育)2学分,毕业综合实践10学分,课程集中实训总计不超过8学分;
     六、每学期课程(含集中实训)不超过26学分,考试门数不超过6门,集中实训不超过2周。
     七、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一般为4—5门。
    所有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录入请务于5月21日前结束,其他事项可参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录入要求,在信息录入过程中如遇到什么问题,敬请致电010—61598713,联系人:刘佳琦。
 
    教务处
    200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