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05-27

各教学系: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规定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后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工作安排

      1.根据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中期检查结果的反馈意见,各系要对出现的问题充分重视并认真整改。

      2.各系根据学院对毕业生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时通知毕业生按时返校,并在6月10日返校前完成论文写作工作。

      3.按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规定的要求,在6月11日至6月19日完成指导教师评阅、评阅人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考核、成绩评定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推荐工作,在6月21日至6月25日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二)答辩考核的组织管理要求

      1.答辩开始前,各系需按附件中的相关要求报送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名单并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2.各系要适时地组织学生做好答辩前的材料准备;答辩考核采用按专业或班级召开答辩会的形式,考核小组组长负责主持答辩会,控制答辩程序,做好答辩记录、评语填写、答辩成绩评定工作。答辩会场要适当布置、严肃庄重,学生要组织有序,全部全程出席,会议议程要控制严谨、显示公平。

      3.考核小组应全面考虑学生的中期考核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人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标准评定每个学生的综合成绩。

      (三)材料归档工作要求答辩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系要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主要包括装订完好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文本、电子版文件、相关作品及其他材料。存档要按照学院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推荐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工作组织程序 2009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推荐工作按各系上报、全院评审的程序进行。教务处负责收集、汇总各系推荐报送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并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选择性的组织二次答辩。评审结果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公布。

      (二)时间安排由于毕业生答辩与离校时间间隔较短,各系在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答辩结束后,请提前进行拟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的材料归档工作,并将材料及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截至日期为2008年6月19日下午6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原则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选工作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在报送过程中,请各系考核委员会严格把关。推荐数量要符合文件规定,即不超过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等次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数量的60%。

      2.报送内容及要求根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选办法中的要求,各系报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推荐汇总表;

      (2)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推荐表;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文本的打印稿和电子稿,有作品的一并上交:实物作品拍照上交照片,电子版作品刻录成光盘上交;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作者声明。相关表格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用表中下载,报送各种表格内容填写及签章要完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电子稿可发至sjjx@fzxy.edu.cn。其他相关规定可参见《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规定》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评选办法(试行)》,亦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10-61598713,联系人:陈健。

    教务处
    200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