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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课程进修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10-29

                    

各教学单位:

按照我院《专任教师短期脱产进修管理条例(试行)》(防科发人〔106〕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继续选派本科专任教师参加课程脱产进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原则

1.教学亟需的原则。本次脱产进修的形式为课程进修,优先考虑2007级、2008级本科专业的专业课程师资培养实际需要。

2.学用一致的原则。进修课程应与进修教师现担任或拟承担的教学任务一致。选派的进修教师应为学院课程库中相关课程的负责人或课程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讲师职称或承担该门课程的讲授任务一轮以上。

3.注重实效的原则。派送单位要加强对课程进修的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要求进修教师按照任务书的规定,保质保量完成进修任务,确保进修效果。

4.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派教师进修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进度要求,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进修方式和计划   

1.本次课程进修是指时间为3-6个月的脱产进修,原则上进修单位应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所在高校或学科相同、相近的重点院校,以及知名生产、科研单位。

2.学院本次选派进修教师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课程组成员中已有教师参加过进修的,不再选派。各系部一次选派数量不宜超过2名。

三、进修教师的具体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做好提前联系培养单位的工作,协商好教师学费、住宿等相关事宜,尽量降低教师进修成本。所有费用需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且必须由培养单位开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2.选派进修的教师需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短期脱产课程进修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 2009 11 6 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3.学院将在 2009 11 10 前完成终审,确定进修教师名单; 11 13 前下发进修任务书。

4.进修教师在进修期间不得承担教学任务,进修结束时应完成教案编写、多媒体课件制作、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等工作,没有教材的课程应完成讲义编写工作。

   未尽事宜请致电61598713,联系人:刘佳琦。

防灾科技学院教师短期脱产课程进修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0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