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申报公共选修课程试讲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11-06

各系部:

    根据《关于公共选修课程库补入的通知》,教务处对申报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师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进行初审,请通过初审的教师于11月8日8:30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试讲安排.xls

    教务处
    200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