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12-30
关于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9〕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使国家精品课程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经研究,现将2010年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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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主要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
培训对象为高等学校承担与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或为与所开专题内容相关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具体培训时间将在2010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培训计划中另行公布。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均需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简称“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上登记报名,相关培训信息请登录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颁发由我司和人事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按照《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加大对高校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支持高校教师参加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并将此文转发本地所有高校。各高校在制定2010年度教师培训计划时,要将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作为教师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大力支持。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