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12-31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是经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全国唯一的大学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本届竞赛是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大学英语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推动我院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学院决定组织我院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开展此项竞赛活动,有助于全面展示全国各高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和教学改革的成果,保证高校教学水平评估有关大学英语教学的各项指标的落实,有助于学生夯实和扩展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推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本竞赛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英语辅导报社承办。成立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主要领导成员、资深专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组成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

我院竞赛由教务处、学生处、外语系联合组织,外语系承办。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宏观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获奖师生进行奖励;外语系负责竞赛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以及初赛阅卷、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本竞赛面向大多数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1. 初赛程序及方式。初赛定于2010411(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2. 决赛程序及方式。决赛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定于201059(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满分是200分,其中笔试分数为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口试方案和题目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

四、报名方式

我院以系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于2010115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送外语系办公室。按组委会规定,报名费为每人15元。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参赛学生的报名费用由学院承担。

五、奖项设置

1. 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同时,学院参照《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条例(试行)》〔防科发教【200970号〕和《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防科发教【200972号〕对获奖师生给予奖励。

2. 表彰: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 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通报各省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参赛及获奖情况。

3. 参赛证书:为了鼓励更多大学生参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向每一位参赛学生颁发参赛证书。

4. 系列活动:2010年暑假期间举办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暨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暨夏令营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附件:参赛报名表.doc

    教务处
    200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