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1-04

 

各系:

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的通知》(节能竞函〔201001号)的要求,现将本次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节能减排,绿色能源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为以“节能减排、绿色能源”为主题,体现新思维、新思想的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作品。

三、竞赛规则

1、参赛对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7人,可聘请指导教师1名;

2、参赛单位:以高等学校为参赛单位,每个学校申报的竞赛作品不限,但申报作品时需对所有作品进行排序;

我院参赛组织工作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

3、作品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完成的作品。参赛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准时上交参赛作品,未按时上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作品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标准对作品进行初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四、竞赛日程与安排:

1、竞赛报名:各系在2010115前将报名情况报实践教学科,统一向竞赛秘书处传真书面报名表。

所有参赛队伍必须于2010 5 1日前登陆“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网站”(http://jnjp.ustb.edu.cn)进行报名;

2、作品申报:

各系在20104 20 日前,将参赛作品及申报书(一式五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再统一报送竞赛委员会秘书处,并在竞赛网站进行申报作品登记;

竞赛将于 2010 5月~6月进行作品网上预评、会议初审和公示 ,并于2010 8月底前进行作品终审和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励

 ()大赛组委会所设奖励

1、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

2、等级奖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级的获奖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

3、单项奖由专家委员会提出设立,报竞赛委员会批准;

4、优秀组织奖由竞赛委员会对竞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学院奖励

学院将参照《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条例(试行)》〔防科发教【200970号〕和《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防科发教【200972号〕对获奖师生给予适当奖励。
    教务处
    201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