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3-0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院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和第二批院级重点建设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院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
(一)验收程序
1.各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组织本课程组成员对照《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方案》(防科发教﹝2007﹞54号)和《重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防科发教﹝2009﹞17号)进行自评,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①一套规范、齐全的教学文件和课程教学档案;
②完成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
③全程教研活动记录;
④有课程教学效果的佐证材料;
⑤申报或完成一项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
⑥参照《防灾科技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方案》(防科发教﹝2007﹞54号),提交自查登记表,要求80%以上的课程评估指标达到A级标准,不出现C级及以下指标;
⑦有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能提供实践教学改革效果的佐证材料;
⑧完成题目数量在1500个以上,应用性较强的试题库建设;
⑨有条件的课程,鼓励任课教师录制并共享教学录像。
2.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参照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标准,比较重点建设课程立项任务书和验收书,对各门课程的建设过程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验收结果及处理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验收合格以上的课程予以奖励,不合格的课程责令限期整改;对优秀课程将颁发证书,并直接认定为院级精品课程,择优推荐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三)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首批重点建设课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并于
二、第二批重点建设课程的遴选
(一)申报要求
所有已开设一轮以上的本科课程、专科课程均可申报,要求必须在网络课程平台上传全部教学资源。各教学单位推荐的课程数量原则上不多于8门。
(二)申报材料
1.《防灾科技学院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
2.附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大纲、使用教材的封面复印件、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使用情况、学生评教资料、与课程教学有关的教学研究论文、获奖情况、其它特色材料等。
各申报课程需提交《防灾科技学院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纸介与电子材料各1份);附件材料(纸介1份)需单独装订成册。
(三)评审程序
1.系部初审。课程所在教学系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签署意见后统一送交教务处。
2.专家评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集中评审,并最终确定予以立项的第二批院级重点建设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高质量完成重点建设课程的申报及初审工作,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