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3-15
各教学单位: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为做好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各系部应贯彻执行《防灾科技学院关于制订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见附件),在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市场调研、专业人才需求分析、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对专业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专业能力等方面提出符合社会需要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的培养方案。
二、工作进程安排
(一)2010.03.15-2010.03.31:进行专业调研和制定公共基础课程改革方案。
各系按照学院的要求,就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专业岗位需求、学生就业去向、能力和素质要求、专业发展建议等问题,组织各专业教研室骨干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兄弟院校和毕业生中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获取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调研材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初步提出专业改革和建设的思路。在此基础上组织教师进行充分讨论,形成调研总结报告。
灾害信息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外语系、体育部、思政教研部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提出相关公共基础课程的具体改革方案,并及时更新公共基础课程库信息。
(二)2010.04.01-2010.04.24: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各系在专业调研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的就业领域、岗位要求,培养目标和规格、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素质和能力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并对教学进程安排、教学大纲、课程内容、教材选用等给出建议,制订出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论证会议,根据会议反馈的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在正式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之前,要及时提出更新课程库信息的申请。
(三)2010.04.25-2010.04.30:审定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组织召开人才培养方案答辩质询会议,审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及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汇总、校对、印制并组织实施。
三、注意事宜
(一)关于一些课程开设学期的建议:
1.大学语文:地震科学系、防灾工程系、防灾仪器系的本科专业建议安排在第一学年秋季学期;灾害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本科专业建议安排在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2.地震概论:建议理工科的专业安排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开设,文管类专业安排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开设。
3.数理课程:其开设次序应遵循一定的逻辑关系,高等数学在第一学年秋季开设,大学物理及大学物理实验两门课程在第一学年春季学期同时开设;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在高等数学开设完安排;不同数学课程切忌安排在同一学期。
4.大学化学:建议地震科学系相关专业第一学年秋季学期开设,防灾工程系相关专业第一学年春季学期开设。
(二)其他事项:
1.公共基础课程的设置由教务处为各系统一提供,各系直接录入到教务系统中即可。
2.各系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牵涉到跨系部的课程,要加强与课程承担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共同商定开课学期与授课课时。
3.在制定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请做好将所有过程性材料及时整理和定期存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