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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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迎接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冲刺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防科发教【2010】12号)精神,学院决定组织校内评审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及备查档案材料要求,对首届6个本科专业进行校内评审,请各系认真做好准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和标准
本次校内评审工作,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20字指导方针为基本原则,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以学院下发的任务分解和评估指标中规定的7项评估标准组织进行。
二、评审时间安排
三、评审主要内容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各系及专业建设情况,本次评审采取分专业汇报、现场问答、教师座谈、实地检查备查档案材料等形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按照评估标准,对全院各首届本科专业的自查整改和初步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审组集中听取系领导对本系迎评总体工作汇报和各受评专业负责人对专业申报报告的解读,并对申报报告的撰写提出意见和建议。
2.评审组按评估标准和要求对备查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各系、各专业应向评审组提供翔实的备查材料。
3.对各受评专业的实验室和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情况及实习基地建设、办公及实验环境建设推进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评审组向各系反馈主要意见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意见和建议对本次自评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供院领导审定和布置下一阶段全面建设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形式
评审的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顺 序 |
内 容 |
时 限 |
1 |
听取系主任就本部门迎评工作的专题汇报。 |
10分钟 |
2 |
听取受评专业负责人的专业申请报告。 |
30分钟 |
3 |
评审组就专业申请报告撰写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和意见。 |
20分钟 |
4 |
评审组分别进行档案抽查和实地考察。 |
30分钟 |
5 |
评审组就条件建设、环境建设等听取反馈意见。 |
10分钟 |
6 |
评审组向受评系反馈评审意见,院领导讲话。 |
20分钟 |
五、参加人员
评审组由副院长
各系参加人员包括系主任、党总支书记、系办公室主任(秘书)、团总支书记(学办主任)或负责人、受评专业负责人、受评专业所属教研室全体专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