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3-24
各系部:
自本学期开始学院将各教室除课内教学安排外的其他时间开放为自习教室,满足全院学生课后自习需要。为保证自习教室的合理使用及方便各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根据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大一新生统一集中上晚自习。”新生班级务必实行自习制度,按如下教室分配表(见附表)自习,各系需做好必要的检查与考勤工作,班主任应深入班级晚自习开展学习指导。因学院教室紧张,如分配的教室中有教务处已安排的教学任务,应首先保障教学任务的完成。
2.六号教学楼208、604、606房间开放为考研自习专用教室,供所有考研学生专用,其他同学禁止入内;
3.六号教学楼一层的阶梯教室开放给在校学生自习。
4.开放时期:第三周—第十六周(含周末)8:00——21:00
为保障各位同学自习,遇临时调整的教学任务,教务处将尽量安排在六号教学楼二层的阶梯教室或五号教学楼阶梯教室。非经教务处允许不得将公共自习教室挪做他用。
附件:新生自习教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