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3-24
各系、部:
依照《关于印发< 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防科发教【2009】73号)文件精神,学院启动“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启动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择优推荐阶段。请各系部自接到本通知起至2010年4月9日前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这两个文件精神,按评选条件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进行自愿申报、初审和择优推荐工作;
第二阶段:审核与跟踪阶段:2010年4月16日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系部申报与择优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教学新秀”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至少一学期的跟踪考察;
第三阶段:评审阶段:“教学新秀”评审小组按评审内容的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教学新秀”候选人名单,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名额不超过5名,提请院务会审议、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生效。
现学院开始进行第一阶段的申报、择优推荐工作。请各系部组织本系部的申请者按照申报条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并提交论文材料复印件(封面、目录、版权页)一份,督导评价、学生评教及教科研立项方面佐证材料由教务处统一提供。教学新秀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所在系部公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二、申报截至日期
2010年4月9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三、《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推荐汇总表》可在教务处的文档下载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