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6-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院决定组织2010年度院级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一)2008年立项,研究期限为二年的项目。
(二)2009年立项,研究期限为一年的项目。
(三)2009年申请延期的历年立项项目。
二、鉴定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并认真填写《防灾科技学院资助课题结题验收登记表》。
(二)项目所在系部或部门主管领导应认真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并审查相关材料,在《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中填写系部、部门意见。
(三)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完整的项目研究材料一整套(含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中期检查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验收表等),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存档。
(四)凡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任务计划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延期方案,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限期内修改和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得再申请项目。
三、时间安排
教务处于2010年6月10—14日集中受理鉴定材料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
四、报送要求
(一)《防灾科技学院资助课题结题验收登记表》(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含反映项目成果的附件材料),内容包括:
1.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
2.主要的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
3.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4.项目的特色及创新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三)研究成果原件(论文、教材、报告、方案等)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稿(A4打印)。论文已发表的,还须提供复印件;教材已出版的,需提供样书。
(四)材料以项目为单位装入档案袋中,将《结题验收登记表》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五、结题鉴定会议程
(一)个人陈述:各项目负责人介绍课题研究情况及研究成果主要内容,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要求使用ppt)。
(二)评委提问:评委就研究成果及项目负责人陈述内容进行提问,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时间在10分钟以内。
(三)评委进行匿名投票表决,通过票数达到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鉴定。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督促,各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如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者,请填写课题延期申请报告。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研究。已经申请过延期结题的项目,不允许再次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