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实习课程体系设计及课程开发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6-01

 

各系:

根据《关于制订2010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防科发教【201013号)要求,学院于2010年开始正式设置夏季短学期教学进程,安排各专业的实习教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制订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进行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四阶段实习的内容整合、设计。

1.根据《关于填报、修改课程库信息及录入201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见教务网站)和实习课程库信息表(附件1)的格式对课程库信息进行补录、修改。

2.各系组成实习课程建设小组,充分调研并召开研讨会讨论,按照《关于制订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四阶段实习课程的设计。

1)实习课程的设计要力求科学合理,明确每个实习阶段的目的任务及之间的逻辑关系,四个阶段的实习应能够形成完整的实践教学人才培养体系;

明确实习课程与理论课程之间的关系,实习课程应承上启下,既要对已学课程起到承接与总结的作用,也要对将开课程起到启发与预备的作用。

2)专业实习应有较大比例的综合性内容;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均应为综合性实习内容;

3)所有原期末集中实践课程将停开。

3.编写实习课程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习课程大纲、任务书及实习报告模板可在教务网站实践教学用表中下载,实习指导书根据《关于印发实习(实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防科教【20088号)文件要求编写,各系自行要求统一格式。

4.在校本科各年级执行夏季短学期实习任务安排的有关要求:

12007级本科专业本次夏季学期的实习课程可以不做调整,仍按培养方案第六学期集中实践课程安排执行,各系填写夏季学期课程信息核对表(附件2)并上报。原计划第七学期开设的期末集中实践课程与第八学期的毕业实习整合后开出;

22008级本科专业的实习设计分两阶段进行,本次夏季短学期的专业实习课程内容,已完成课程内容设计且条件具备的可按新方案执行,尚未完成课程内容设计或条件不具备的可在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期末集中实践课程基础上进行模块设计,组成实习内容;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比照2010级本科专业执行;

32009级本科专业四个阶段实习原则上比照2010级本科专业执行,如因年度预算、专业特点等客观条件不能开出认识实习的,本次夏季学期可以暂不开设;

20082009级本科各专业按照附件2的格式填报本次夏季学期课程信息。

5.其他

各专科专业也执行夏季短学期实习安排,可参照本科四阶段实习进行三阶段实习课程的开发、设计。

二、实习课程教学文件的审定与政策支持

1.实习课程教学文件的审核

1)各系需对编写的2010级本科专业四阶段实习课程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填写《实习课程教学文件审定意见表》(附件3);

2)学院将召开2010级本科专业四阶段实习课程教学文件审定工作会,采取各教研室主任汇报,专家审议的形式对教学文件进行审定;

3)未通过审定的实习课程一律不得开出。

2.政策支持

1)请各系参照《2010年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防科发教[2010]19号),积极申报“课程建设与改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等类别的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学院将优先立项并给予重点支持;

2)学院将对通过审定的2010级本科专业实习课程教学文件以课程为单位发放一次性编写工作量补贴;

审定未通过的,各专业应积极组织整改,学院将再次对教学文件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补发工作量。

三、时间安排

1.夏季短学期第一周从201075开始,历时2-6周。文管类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可以适当缩减实习时间。

2.为了保证本次夏季短学期实习课程的正常开展,请各系于201064完成200720082009级本专科专业实习课程安排并提交相关教学文件(可以是电子版)及其审定意见表。

    3.2010年6月11前提交2010级本科专业四阶段实习课程的教学大纲,20109月底前提交实习指导书。

实习课程库信息表(附件1).xls

夏季学期课程信息核对表(附件2).xls

实习课程教学文件审定意见表(附件3).doc

实习模板.rar

    教务处
    201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