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6-07
各系部: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平时成绩占50%。平时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该课程成绩记为不及格,不得补考,只能重修。平时成绩由考勤(10%)、作业(20%)、期中考试成绩(20%)和读书笔记四部分组成。
教务处将根据上报的平时成绩确定学生期末考试资格,现就平时成绩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1.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系统上报学生平时成绩。(操作方法附后)
2.平时成绩上报结束后,平时成绩合格的记录将置为暂存状态以录入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不合格的记录仍为提交状态,成绩不可修改,平时成绩作为学生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3.各位任课教师须在
4.体育类课程、第十六周前(不含十六周)已结束考试的课程可不上报平时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