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87 发布时间:2010-06-10
各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任课教师基本情况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24号)要求,请各校于6月13日前将本校本科阶段相关专业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学理论》、《史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法理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名单等基本情况以及推荐参加中央示范培训班的老师名单(每校每种教材推荐1人)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高明;联系电话:0311-66005128;电子信箱:hbsgjc@163.com。
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O一O年六月十日
请人文社科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按上述文件要求填写下表,于6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xjs@fz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