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6-29
各系:
我校2010-2011学年秋季学期选课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系部、学分制导师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做好选课工作。
一.选课范围:本次选课包括三个部分:专业限选课、公共选修课(即校任选课)、重修课程。
1.专业限选课程包括:
课程号 |
课程名 |
面向范围 |
备注 |
2008119 |
第二外语II |
2008级英语专业 |
日语或法语 |
2008121 |
第二外语Ⅳ |
2007级英语专业 |
日语或法语 |
专业限选课程为学生培养方案内的必修课程,面向范围内的学生必须选择一项。
2.公共选修课程(即校任选课)针对所有专科学生及07、08级本科学生,09级本科生不参加选课。
3.重修课程针对所有存在秋季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不及格公共选修课程不需重修)。
学院给予每位同学一次重修选课机会,秋季学期课程考核未及格的同学可自行网上选课,如果该课程未开设,可申请自修。
二次重修需在开学后两周内到教务处教务教材科缴费办理,不能自行网上选课。参考名单见附件。
二.选课时间:
三.选课地点:校园网网段内的计算机均可。
四.学生选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选课学生应先阅读选课公告,按照公告进行选课操作,由于误操作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2. 选课不包含抽签阶段,学生直接选课即可,先到先得。
3. 选课状态为“置入”的课程为学生必修课,不能删除,删除后会导致学生不能修习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进而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学生自行删除“置入”状态课程造成以上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4.专接本学生公共选修课毕业要求4学分,普高专科生要求6学分,普高本科生要求10学分。
5.学生密码丢失可使用教务系统登录页面的“密码找回”功能(需先行维护学生个人E-mail),正确输入本人学号、E-mail、身份证号后,密码将发送到本人已维护的邮箱。也可编辑短信”up学号“发送到1066958809找回密码(需先行维护个人手机号码且只能使用该号码发送短信)。如果无法找回密码,可到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查询。
二次重修参考名单.xls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