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7-06
各项目推荐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学院于
为了保证大学生创新项目的质量,评审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应根据评审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题报告内容
1.课题的目的、意义;
2.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各项有关指标、主要研究方法;
3.项目进度安排;
4.前期工作情况和目前已具备的条件(包括资料、人员、仪器、设备等);
5.需要的主要设备和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用途等);
6.经费概算(根据公示的经费额度对经费进行分配,费用项目要详细、明确);
7.预期研究成果。
二、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参照附件2的格式撰写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于2010年7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项目负责人同时按开题报告内容制作电子演示稿用于下学期开题报告会个人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