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07-13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08﹞6号)的要求,凡2010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已经结题的项目可报销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开支范围限于:
1.调研、差旅费、会议费;
2.文献资料的购置、复印、编印、翻译等;
3.购买与制作教学软件、耗材;
4.组织必要的中小型会议;
5.研究论文出版费;
6.项目验收、鉴定费等。
请项目负责人本人携有效票据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登记(主楼1319)后报销,集中受理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