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11-17

 

各系:

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防科教〔20102号)的要求,现将201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1.毕业实习应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实习过程中,使学生验证、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接触课堂以外的实践知识,了解社会对本专业的需求,增强独立进行资料收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进行;

3.各系负责毕业实习的组织安排,按文件要求拟定实习计划(本学期放假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撰写毕业实习大纲和指导书,模板在教务网站“管理文件”中下载;

4.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毕业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4周,即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前4周;专科毕业实习不做特殊要求;

5.各系需加强毕业实习安全管理,实习前充分动员,集中校外毕业实习的学生需签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防科教〔20101号附件),分散校外毕业实习的学生需签订《分散毕业实习申请表》,根据实习环境,必要情况下可为学生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6.根据拟定的毕业实习计划,按文件要求预算毕业实习经费,该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7.实习结束后,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各系组织指导教师以适当方式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并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周完成成绩上报(网上上报、纸介上报)和档案归档工作。
    教务处
    20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