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模板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0-12-08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件和格式,特提供文科、工科两个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模板,其中的文字、数字及课程体系尚未作实质性审核,其格式仅供参考,现说明如下:

一、名称统一规范为: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授予学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三、标准修业年限:4年(阿拉伯数字)。

四、培养目标:在表述方面,按国家法定表述关于人的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什么知识、培养什么能力、面向什么领域及学院人才培养定位(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来表达。

五、基本要求:可按知识、能力、素质段分开,知识、能力段按以下或更多层次递进分段描述:基本、一级学科、相关二级学科、专业基础、专业。

六、主干学科:一般为二级学科。

七、主要理论课程和集中实践课程简介:四阶段实习课程列入此部分加以详细描述,共不超过12门,每门100150字。

八、毕业总学分、课程体系学分比例计算准确,课程类别需与培养方案基准进程中的课程类别排列顺序一致,可为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集中实践课、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

九、“培养计划基准进程”改为“培养方案基准进程”;表中的“考试方式”改为“考核方式”;素质拓展课组中的“课外必修五学分”改为“素质拓展必修五学分”,要标明学期区间;增设“公共选修课”类别,标明选修学期区间。

十、增加“分学期基准进程”部分,格式、内容如模板所示,要有素质拓展必修课、公共选修课的单独列表,最后标明注:“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大学体育8学分,128学时,学期课表不作安排”。

十一、最后一部分为“教学年历”,年历下方要有符号说明及教学周数统计,如模板所示。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电话01061596014

    教务处
    201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