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3-11
各系(部):
升本以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科竞赛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的作用,学院在2011年度继续支持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2010年12月,各有关部门已上报了学科竞赛的项目及初步预算,在此基础上,学院在本学期开展学科竞赛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科竞赛指的是与教学关系紧密的各类有组织的大学生竞赛活动,主要包括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及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由在校大学生参加的常设性学科竞赛;由企业或行业学会组织的学科竞赛;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国际性学科竞赛等。
二、申报原则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须依据“内外对接、关注重点、广泛参与、择优选拔、节俭高效”的原则组织申报。
1.各申报部门充分论证,重点参加与本学科紧密相关、影响力较大的校外竞赛项目;
2.必须组织学生广泛参与校内竞赛选拔,择优推荐参加校外学科竞赛,以扩大学生参与面;
3.本次申报不受理校内、校外不对接的竞赛项目。没有相关校外竞赛的校内竞赛项目和直接派出参加校外竞赛项目,各单位可自行组织实施,经费由实施单位承担。
三、经费管理及使用
1.学科竞赛项目经过论证审批后,以项目的形式进行管理;
2.学科竞赛经费支付范围包括:校内选拔宣传组织费用、参加学科竞赛报名费、差旅费、耗材费等;
3.学科竞赛经费不包含教师指导费、培训费,该项经费按如下标准从课酬中列支:
以非上课形式指导(辅导)学生参加正式比赛按1学时/生·周计算(时间不超过4周,总人数不超过10人),以小班上课形式为初(复)赛学生辅导的以项目包干形式按如下标准计算课酬:
竞赛级别 |
指导(培训)课时 |
国际级 |
30 |
国家级 |
25 |
省部级 |
20 |
四、竞赛组织
1.教务处、院团委负责学科竞赛论证和立项的组织工作;
2.院团委负责组织协调学科竞赛校内竞赛阶段的各项工作;
3.各类竞赛申报单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各教学系部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