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4-08
各系:
中期检查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的重要管理控制环节之一,为了规范中期检查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监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对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科毕业生返校,接受指导和中期检查。
学院要求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4月22日前返校,在校内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和工作检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设计或初稿。
各系应保证学生返校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指导,返校期间每生接受指导时间不低于1周,指导次数不低于5次。
二、举行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并全面开展工作督导。
各系在2011年5月6日前组织召开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由学生汇报截至中期检查之前完成的工作;同时组织召开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报告会,由教师汇报指导工作。
各系应将上述两项中期检查报告会的召开时间提前1天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届时学院将安排督导专家旁听指导。
三、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成绩评定。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系及时组织教师和学生装订、填写、收集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并在系内存档备查。在填写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时,指导教师在“教师指导情况”栏如实填写返校前和返校期间的指导时间、地点和内容,学生在对应位置亲笔签名。各系在评定学生中期检查成绩时,未返校接受指导或未在中期检查报告会上报告的本科学生的中期检查成绩为不及格,同时暂停其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资格。
四、各系填写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成绩汇总表(附件),汇总中期检查成绩并存档。中期检查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律不得变更。
五、专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的中期检查工作同时启动,各系按照《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安排中期检查的组织形式和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