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教务系统上报2010级、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5-17

 

各专业教研室:

 根据《关于制订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安排,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保证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正常下达,现将培养方案录入工作安排如下:

1.通过教务系统录入201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录入完成后提交审核。

3.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自行到教务教材科(主楼1315房间)与相关人员共同审核培养方案。

4.审核后的培养方案作为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使用。

5.各教研室主任务必于 520日前(本周五)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人:周文波

电话:010-61596046

    教务处
    201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