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5-17
各专业教研室:
根据《关于制订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安排,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保证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正常下达,现将培养方案录入工作安排如下:
1.通过教务系统录入201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录入完成后提交审核。
3.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自行到教务教材科(主楼1315房间)与相关人员共同审核培养方案。
4.审核后的培养方案作为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使用。
5.各教研室主任务必于 5月20日前(本周五)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人:周文波
电话:010-61596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