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6-09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防科教﹝2011﹞7号)要求,经过各专业研究讨论、系内审定、提交初稿、反馈专家审核意见等环节,各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已初步完成。学院将于本学期期末组织全院范围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审定会,请各专业提前做好准备。
一、组织程序
(一)各专业依据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初审专家反馈意见和集中实践课程论证审核会议精神,修改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审定会拟以ppt汇报和质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要点如下:
1.制修订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过程;
2.理论课程体系与实践课程体系之间的关系;
3.理论课程体系内部专业课程之间的分工和联系,对课内重复性教学内容的处理;
4.课内分散实验与集中实践课程的分工和联系;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变动情况;
6.大纲汇编体例格式的规范化问题。
二、相关要求
(一)各专业提交的理论课程大纲汇编文本要经系主任审核,确保大纲内容完整详尽,体例格式严谨规范;
(二)汇编中的理论课程要与新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三)
(四)审定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010—61596014。